偷猎的历史
数百年来,偷猎一直是非法的,但直到中世纪晚期,偷猎才成为一种应受惩罚的罪行。在这一时期,狩猎的权利仅限于地主和贵族。农民通常没有武器,没有技能,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打猎,所以为了给家人提供食物,他们想出了另一种把肉带到餐桌上的方法,包括陷阱[来源:NationMaster].
虽然狩猎是特权阶层的特权,但买卖野生动物是非法的。直到19世纪中期,这样做仍然是非法的。偷猎者组成不法团伙,通过黑市贩卖动物。黑市食品的买家甚至包括那些无法或不愿独自狩猎的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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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农村贫困盛行,许多人为了生存而偷猎。平民保护偷猎者作为一种反叛行为,因为食物是如此稀缺。虽然偷猎团伙确实为穷人提供了食物,但他们也很暴力,而且往往很贪婪,为了供应黑市而偷猎的情况比饥饿的农民更严重。
由于当局不能依靠市民举报偷猎者,他们制造了陷阱和弹簧枪,以致残或杀死偷猎者。在19世纪30年代,陷阱和弹簧枪被认为是非法的,1883年,农民被允许在自己的农场里猎杀小型猎物,如野兔和兔子[来源:Scribd].
自中世纪以来,偷猎问题有改变吗?的确,他们做到了。继续往下看,看看现代偷猎与罗宾汉时代的偷18新利最新登入猎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