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时代,是历史上敌视公民权利。甚至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可以说是史上最敬爱的总统——带着自由的宪法中内战。他暂停命令人身保护令允许囚犯未经审判的举行。历史学家认为这是否是合理的,甚至他的许多支持者愿意承认林肯的行为是道德灰色。八十年后,另一位总统面临同样困难的决定当美国拖入战争。
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后,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决定将超过100000日本和日裔美国人背井离乡在西海岸营地周围的国家。虽然罗斯福本人称之为“集中营”,今天我们不使用这个词——这是加载,因为它连接到纳粹德国的大屠杀。美国阵营基本没有什么相似集中营,纳粹试图消灭犹太人的种族,但在当时,美国人很少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在纳粹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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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许多人认为,日本和日裔美国人被迫搬迁的主要原因是出于种族歧视,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原因全面搬迁(尽管一个国会委员会后来得出结论否则,我们会看到)。纳粹集中营是为了消灭犹太人,纳粹认为较小的生物,从人类。显然,使用术语“集中营”来描述美国安置营地是误导;出于这个原因,学者更愿意称之为难民营。
术语外,日本和日裔美国人的搬迁是一个有争议的和严厉的批评的问题。直到战后几十年才一个国会委员会得出结论,搬迁的决定是由于“种族偏见,战争歇斯底里,和缺乏政治领导力”[来源:散步流言]。所以官员用什么理由让1940年代搬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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