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要实行选举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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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星期五,参议院侍从带领参议院队伍穿过美国国会大厦圆形大厅,进入带有选举团投票箱的众议院会议厅。比尔·克拉克/CQ Roll Call

你可能会惊讶地发现,俄罗斯的总统选举程序比美国更直接。在美国,一种叫做选举团制度定期允许得票较少的候选人赢得选举。事实上,有几位总统候选人赢得了普选,但因为他们得到的选举人票更少而输掉了选举。在俄罗斯,不存在这样的制度,获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赢得选举。

每隔四年,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数百万美国公民前往当地的投票站,选举他们国家的下一任总统和副总统等官员。他们的投票将被记录和统计,获胜者将被宣布。但是普选的结果并不能保证有效,因为选举团还没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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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宪法制定者创立的一种有争议的总统选举机制美国宪法作为总统选举过程中的妥协。当时,一些政客认为纯粹的普选过于鲁莽,而其他人则反对赋予国会选择总统的权力。妥协方案是建立选举人团制度,允许选民投票给选举人,选举人再投票给候选人,这一制度在宪法第二条第一节中有所描述。

每个州的选举人人数等于该州的总人数美国参议员加上它的个数美国的代表.目前,选举人团包括538名选举人,535名国会议员,以及宪法允许的3名华盛顿特区代表23号修正案.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星期一,各州的选举人在各自的州首府集会,正式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然后,这些选票被密封并发送给参议院的总统,他将于1月6日在国会两院面前打开并阅读选票。获胜者将于1月20日中午宣誓就职。

大多数时候,选举人把票投给在那个特定州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一些州的法律规定,选举人必须投票给赢得普选的候选人,而其他州的选举人则必须承诺支持某个特定的政党。18新利最新登入然而,有时选举人的投票与人民的决定相反,并且没有联邦法律或宪法条款反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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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掉了普选,又赢了

2000年,阿尔·戈尔以50992335票比小布什的50455156票多出50多万票。但是在佛罗里达州重新计票的争议和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之后,布什以537票的优势赢得了这个州。"width=
2000年,阿尔·戈尔以50992335票比小布什的50455156票多出50多万票。但是在佛罗里达州重新计票的争议和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之后,布什以537票的优势赢得了这个州。
斯科特·j·法瑞尔/国会季刊/盖蒂图片社

在大多数总统选举中,赢得普选的候选人也会获得大多数选举人票,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曾经有四位总统在普选票数少于对手但选举人票多于对手的情况下赢得选举。

以下是在普选中领先的候选人没有赢得总统职位的五次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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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获得的选票少了3.8万多张安德鲁。杰克逊但两位候选人都没有赢得大多数选票选举团制度.在众议院选举中,亚当斯当选总统。
  • 1876年:小州几乎一致支持卢瑟福·b·海耶斯在选举团中以一票的优势获胜,尽管他在普选中以26.4万票的差距输给了塞缪尔·j·蒂尔登。海斯赢得了6个最小州中的5个(不包括特拉华州)。这五个州加上科罗拉多州给了海耶斯22张选举人票,但只有10.9万张普选票。当时,科罗拉多州刚刚被允许加入联邦,并决定任命选举人,而不是举行选举。所以,海耶斯以零票赢得了科罗拉多州的三张选举人票。这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小州的支持决定选举结果。
  • 1888年:本杰明·哈里森以95713票之差输给格罗弗·克利夫兰,但以65票之差赢得选举人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说,选举团的工作方式是防止候选人在全国某个地区的支持下赢得选举。克利夫兰在南方获得了压倒性的支持,他在南方六个州以超过42.5万张选票的优势获胜。18新利最新登入然而,在该国其他地区,他以超过30万张选票的差距落败。
  • 2000年:阿尔·戈尔以50992335票比布什的50455156票多出50多万票。但在佛罗里达州重新计票的争议之后美国最高法院布什以537票的优势赢得了这个州。像大多数州一样,佛罗里达州有“赢者通吃”的规则。这意味着通过普选赢得该州选票的候选人也会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布什以271张选举人票当选总统。
  • 2016年:希拉里·克林顿以280万票的优势击败唐纳德·特朗普,这是美国历史上总统失败者的最大优势。但是川普赢得了306张选举人票,希拉里只有232张。他赢得了五大湖区所有传统上支持民主党的州,加上四个主要的战场州(包括佛罗里达和密歇根)不到一个百分点的优势。克林顿在加州等人口较少但更多的州领先优势更大。

今天,候选人必须获得538张选票中的270张才能赢得选举,所以乔治·w·布什以一张选举人票赢得了2000年的选举。在没有候选人赢得多数选举人票的情况下,根据第12修正案,决定将被扔给众议院。众议院然后通过多数票选出总统,每个州代表团有一票投给获得最多选举人票的三名候选人。

以下是由众议院决定的两次选举:

  • 1801年: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和亚伦·伯尔(Aaron Burr)都是民主党-共和党人,获得了相同数量的选举人票,尽管伯尔当时是副总统候选人,而不是总统候选人。在众议院连续36次投票后,杰斐逊最终当选总统。
  • 1825年:如上所述,安德鲁·杰克逊获得了超过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多数票,但两人都没有获得当时当选总统所需的131票的选举人票。亚当斯在众议院的第一轮投票中获胜。

选举团制度的支持者说,该制度在上述选举中发挥了作用,尽管事实上赢得普选的候选人并不总是能赢得选举。选举人团是一种加权投票制度,旨在赋予票数较多的州更大的权力,但也允许小州左右选举,就像1876年发生的那样。在这种制度下,每个州都被分配到与其人口成比例的特定票数,这样每个州的权力就代表了它的人口。因此,虽然赢得普选可能不能确保候选人的胜利,但候选人必须获得特定州的民众支持才能赢得该州的选票。任何候选人的目标都是把能给他或她270张选举人票的州的正确组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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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发表于200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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