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过180个国家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在1997年,当时的想法是简单:第一步保存地球由于气候变化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失。协议规定的起草者认为是现实的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实质上减少污染水平,开始减缓气候变化。
这气候变化指的是全球平均气温的增加将至少部分归因于人类和我们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燃烧化石燃料的汽车,工厂和发电厂。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只是一些温室气体。他们导致热量被困在地球的大气层就像一个玻璃天花板陷阱热在一个温室。结果是气温上升可能改变天气系统和全球海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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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世界上许多地区面临创纪录的2009年冬季低点,在东欧和天然气分配问题使有些人没有热量,温度的增加似乎不是一件坏事。但温度增加的副作用可能是灾难性的,包括严重的水灾,更危险的风暴发生得更加频繁和海洋温度变化影响至关重要的海洋生物。
《京都议定书》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希望避免这种灾难。它的目标共同努力,降低排放低于1990年的5%。的近200个国家签署,只有37“发达”国家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得到了通过,因此环境问题不干扰他们的经济发展。相反,这些国家应该主机将进一步排放目标的项目,项目由发达国家支付。
37的发达国家,一个从未批准它。使一个国家批准合法绑定到签署文档时所做的承诺。一个国家是美国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但许多国家的确未能兑现他们的承诺。
在本文中,我们会发现为什么京都迄今为止在它的目的失败了,看看什么类型的变化可能会使下一个协议(这将在2012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到期)更成功。
《京都议定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一个影响到所有世界协议:让整个世界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的过程是一个非常难以实现的壮举。所以当协议背后的概念可能是简单的,它的实现却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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